律师文集

律师文集

您当前的位置: 武汉建筑工程律师——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 > 律师文集 > 建筑工程>正文
分享到:0

      根据《合同法》的规定,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,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。  建设工程合同的客体是工程。这里的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和建筑业范围内的线路、管道、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及大型的建筑装修装饰活动,主要包括房屋、铁路、公路、机场、港口、桥梁、矿井、水库、电站、通讯线路等。建设工程的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。    所以,具体的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,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双方商定的建设工程,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,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,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。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、建设工程设计合同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。

 

   

扫一扫关注武汉建筑工程律师——湖北济楚律师事务所